第(2/3)页 程时的意思很明确:我们没有那么熟。特别是在你算计张自强之后,更别想我给你好脸色。所以,不要来套近乎。 罗红绫努力调整了一下情绪,说:“其实我只是主张张自强的股权,对程先生你没有影响。” 程时冷笑:“张自强的股份,是我基于他的努力和勤奋给他的。你算老几也敢来分。更何况,这个公司是我的,你要分走股份,还好意思说对我没有影响。” 那个律师说:“我们只讲/法律不讲情面。张自强自愿签字,这个协议就有效。” 张自强早就气炸了。 因为他认出这个男人就是之前送罗红绫回宿舍那个。 他攥紧了拳,望向罗红绫:你从那个时候就开始算计我,给我挖坑了?!! 亏我还担心你在外面过得不好,没有钱花。 程时拍了拍他的肩膀,示意他冷静,淡淡的对律师说:“好,我们就讲/法律。这个协议是你替她写的吗?” 律师:“是。” 程时:“你有没有去查过,这些股份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?如果是属于张自强的个人财产,罗红绫有什么权利要求在离婚协议里处置这部分财产?” 律师一愣,低声问了罗红绫几句,又对程时说:“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张自强的个人财产?” 程时:“首先,时运机电公司的股份是张自强婚前以个人资金投资入股获得的股权,且婚后未发生股权增值与夫妻共同经营投入的情况,所以罗红绫在离婚协议中擅自约定转让该股权的内容无效。” 他把当时签的股份分配协议扔到他们面前:“如果你们还有疑惑,可以看看这个。” 律师翻了翻,十分沮丧,说:“汽车厂的股份呢?总是他们结婚后的财产吧。” 程时淡淡地说:“严格意义上来说,汽车厂的股份,都不算是张自强的个人财产,连张自强都不能擅自处置,何况是他的配偶。” 律师:“不可能,这就是你们的诡计和托词。” 程时:“你知道代持股吗?他只是代替我持股。所以这个股份其实属于我。你见过两口子离婚,要分别人财产的吗?” “就算其中有一部分是张自强的个人财产。依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协议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,且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。而离婚协议中,若持股一方将股权转给非股东配偶,却未履行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,或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且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时,离婚协议中的股权转让约定无效。” “而且汽车厂的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设置了更严格的条件,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、且限定转让对象。这份离婚协议中的股权转让条款明显未满足这些章程要求,所以也无效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