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三章 送走-《雨顾思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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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夜先生,这……价值不菲吧。”

    送自己不太合适吧。

    “哎……顾小姐,这东西不值几个钱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是功效比较有效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就是玩的时候,一不小心做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哪里会有太大的价值。”

    顾晓果然是识货的人。

    和这种年少为的人打交道,她的眼界就足以甩一般人几条街。

    夜非常喜欢被别人肯定自己的手艺。

    可是呢,很显然,像顾晓这个年纪,这么识货又会说话的人,实在是太少了。

    他又不能见人就说自己的产品多好多好吧。

    千里马若无伯乐赏识,还真觉得怪空落的。

    他拿出来的时候,其实也有担心。

    因为顾晓的资料里,并没有说她是否喜欢饮用红糖。

    若是她不喜欢,自然不会识货。

    如果不识货,那还真是有些糟蹋。

    好在,看这个样子,她不是很排斥红糖的味道。

    也可能……是自己的红糖与众不同的原因。

    “玩的时候做出来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夜先生,你真的拥有让人很欣赏的态度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即便你再怎么说,这罐红糖的价值,都摆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“你把心思融入在这红糖里,那它本身就比其他的红糖要更金贵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我可不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如果价值可以明码标价,那么顾晓只要把它买下来就好。

    可夜的心意,却是无价的。

    如果顾晓收下这罐红糖,就欠了夜的情,还顺带让人蒙受了经济损失,这种事情,顾晓不喜欢沾。

    沾上了,就还不起了。

    “顾小姐……”

    “这东西是否金贵,还要看送给了什么人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顾小姐喜爱珍珠,我却送给您金子,那么这金子在您眼中,肯定是一文不值的。”

    “同样……”

    “因为它被送给的人是顾小姐您,才显得它的价值极高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扔在大街上,或许,人们连弯腰都不愿意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在我眼中,千金易得,知己难求。”

    “顾小姐能看出这红糖的价值,就代表着也算我的半个知己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又何必拘泥于这红糖的价值。”

    “换句话说,能被顾小姐收下,就是它的价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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