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出人意料判决-《最佳律政合伙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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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叔答道:“是的。我和他是大学同学,感情很好,那天他是顺路陪我去你们公司的。”
苗苗说:“好朋友却要成为对手对簿公堂,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
狼叔无奈地耸耸肩,说: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呗,这不是第一次同他对簿公堂。”
… …
狼叔与王律师二人在公堂之上经历一番激烈的辩驳,当狼叔以为胜券在握时,王律师却说需要传唤证人,证人?狼叔和她的当事人颇感意外,狼叔曾经确认过多次,此事无一证人,而今的证人会是谁呢?
他们回头,只见两位老人相互搀扶着向证人席走来,这两位老人不是别人,正是这两姐妹的父母,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两位老人,两位老人满目疮痍,老泪横流。
老奶奶带着哭腔,“那房子应该属于小女儿的,虽然是以大女儿的名字购买,可是,当年大女儿刚踏出校园一两年,当时市场的工资和房价都是可以查询,她是买不起房子的。当年大女儿只是给小女儿打工,小女儿才是真正的老板,小女儿做生意的第一笔启动资金,都是老两口出的。”
这一番证人证言,让在场的所有人傻眼,两位老人的大女儿和狼叔更是傻眼,这两位老人明明曾经说过,是老两口投资给两姐妹共同做生意的,如今姐姐成了打工仔,妹妹一个人成了老板,那么当时姐姐的买房款,确实有很多可疑之处。
法官问到,“证人请仔细看看,原告和被告是否都是你的亲生女儿?”
“是的,都是亲生女儿。”
“那为何你们只为小女儿投资,大女儿却只是打工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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